国内外网购的研究现状
各种电子支付是方便我们,还是方便了超前消费?
我觉得电子支付是既方便了我们,但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方便了超前消费,对于冲动的非理性消费应该持谨慎态度!
首先,各种电子支付相较于以往的现金支付确实给消费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方便快捷地在线完成了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支付交易,这种便捷性随着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越来越让消费者爱不释手,反而如果没有电子支付整个社会的进步都会受到影响。特别是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代表的在线支付工具由此也成为了新时代最重要的发明创造!
但另外的一个层面上,支付的便捷性却也带来冲动非理性消费的增长!随着电子支付的兴起,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体会到了购买行为带来的满足感,同样的一种需求满足在现金支付的时代如能达到80%就算很高了,但是电子支付时代,不光是需求能百分百得到满足,甚至因为电子支付的便捷而提前享受了未来一段时间才能够达到的需求配比。换句话说,社会创造了一些新的商品需求来***消费者购买从而实现了消费群体的消费满足,比如自媒体购物直播,比如光棍节狂欢,双12购物节,某某年货节,某某平台周年庆等等,这些市场营销策略的发起都是建立在电子支付的便捷化的基础上。便捷化的电子支付消费带动了整个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焦灼的持续变化。我们认可这种电子支付带来的社会进步,但同时作为电子支付的使用者来说,我们应该保持谨慎的态度:那就是既可以享受信息时代的进步果实,也要遏制冲动不计后果的超前消费带来的弊端。
电子支付的发展是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方便了用户(持卡人)也方便了商家,也促进了消费(经济的增涨必然有电子支付起的作用)。
上世纪90年代,电脑才逐渐出现,更别说移动通讯了,当时我连自己的固定电话都没有,当时对于通讯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台自己能随时接打的固定电话,直至拥有了传呼机后仍未改变。
移动通讯电话高速发展的十几年,也没能推动电子支付(暂不计银行卡支付),直至手机从按键改成了触摸屏而且普及了摄像头,从硬件上具备了条件。最后是2011年5月人民银行颁发了支付许可证,使得电子支付在行业许可具备了可行性。而移动支付真正的爆发还是由微信和支付宝两家公司同时推动,在消费市场投入了巨额的资金引导手机用户使用手机支付,粗略估算两家巨头投入的费用在百亿以上。而在此期间移动网络的发展是顺畅支付的必要条件。综上可以看到,手机的发展,网络的发展,电商的发展,支付账户的发展都是推动移动支付的必要因素,缺一不可。
而另一个问题,促进了消费也是肯定的。从个人感受而言,没有看到真金白银的拿出去,消费上会更加没有节制,所以信用卡透支,花呗等分期付款的产品很受欢迎,现在的年轻人都习惯了提前消费。但这次疫情也让很多人入不敷出,没了收入,***款都还不了,也不是好事。大家还是要有未雨绸缪的前曕性,存点钱遇事心不慌。
这是两个问题,不存在必然联系。电子支付的出现是为了方便消费,同时也促进了消费,但它出现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超前消费”。
(卡在自己手里,怎么刷、用什么渠道刷,这是个人能决定的,而不是由渠道决定)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储蓄、囤积”的习惯,尤其是农村老百姓,他们更加擅长这些。就拿储蓄来说,不管什么样的家庭(特殊原因除外)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一点积蓄,储蓄的原因就是“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在农村呆过的话,就会发现自家的老人在卖粮时都会格外留出几百斤来,有人说这是为了留种,实际上这就是怕遭遇恶劣天气、寒冬的情况下,没有食物,留出来的粮食可以用来吃,所以与储蓄对应的就是“超前消费”的概念。
(超前消费的诱因绝对不是电子支付)
但在“超前消费理念”出现之后,还是有很多老百姓保持着“储蓄”的习惯,先不说这种习惯是好是坏,但起码证明电子支付也方便了老百姓“储蓄”。
电子支付的出现,实际上是加快了资金的流动,极其的缩短了与资金交易有关的行为,比如工资发放、汇款、转账、付款等等,这些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变化。而电子支付的出现也颠覆了传统的交易方式,这点尤为重要,很多外国人来到中国感叹移动支付的方面,很多中国人到了国外抱怨没有移动支付,生活很不方便。
电子支付是一次创新,而这种革新具备两个要点:一是解决了行业痛点,具有一定的硬性创新,电子、移动支付做到了;二是供需双方都因此获利,很显然这点也做到了,以支付宝、微信为例,他们都是电子支付领域的霸主,好处就不多说了,懂的自然懂。但这并不代表电子支付的出现“方便了超前消费”。
超前消费的主要原因在于个体的对于“消费”的理解,而并非“支付”形式上的方便,说的通俗些就是,超前消费是一种“思想作用行为”的具象化,电子支付也好、移动支付也罢,或是现金交易,它都不会干涉一个人的“超前消费”行为,只不过电子支付的出现让这个过程无限缩短了而已,看上去好似“方便了超前消费”。
要知道超前消费就是利用网贷、***、花呗、白条等金融媒介产品,提前支取自己未来要赚的钱来消费,而这种理念很早在外国就存在了,我国还处于解放初期,国外的***(超前消费理念)就已经存在30年以上了(1915年起源于美国)。我国是在70年代末期才真正意义上的出现***,但审核条件却是极其苛刻的,90%以上的人们都没有资格申办。
再后来随着互联网的井喷式发展,国内的支付领域逐步像电子支付发展,而基于时代发展的需求,***的审批条件也逐渐放宽,这才有了现在的“国内超前消费理念”,但还是开头那句话,电子支付只是缩短了“超前消费”的过程,真正决定“超前消费”行为的是思想。
基于现在网络桑文化、资本的运作,很多人也都喜欢、习惯了这种超前消费的形式,再加上电子支付提供的便捷,也使很多人迷恋其中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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